「創藝走俬-山城市集」徵選簡章
- 發布單位:客家文化發展中心
- 發布日期:2012/11/05
- 更新日期:2023/08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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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-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
「創藝走俬-山城市集」徵選簡章
壹、 計畫主旨:
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(苗栗工藝園區)位於苗栗市與公館鄉交界處,位於國道一號及72號東西向快速道路之間,地處交通樞紐。本年度營運規劃將以「工藝創意」品牌概念,發展具有文化特色之文創商品為主要營運主軸。此外,更結合常態性的假日創藝市集,提供文創品的創作者一個交流的平台,也讓民眾能夠在充滿工藝、文創藝術的環境氛圍與親朋好友共度周末時光。
「創藝走俬-山城市集」為苗栗地區首創且唯一的常態性文創市集,因此以「親工藝、愛原創、瘋表演、綠生活」等四大核心精神為主,進行一系列的活動規劃,除了原先藝術設計、工藝原創及表演藝術等型態之外,增加了綠生活(含農特產品市集和跳蚤市場)。推動工藝美學之際,也提倡苗栗山城在地的生活美學,讓在地人民的生活更融入工藝、外地遊客能以更貼近的視角去體驗屬於苗栗山城居民的樂活方式。
貳、 辦理單位:
指導單位:文化部
主辦單位: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(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)
參、 設攤時間及地點
日期: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
時間:每週六、日,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
地點:本中心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(36059 苗栗縣苗栗市水源里水流娘巷11鄰8之2號)
肆、 計畫內容:
一、 市集設置類別以「親工藝」、「愛原創」、「瘋表演」、「綠生活」為此次創藝市集的主題精神與意象。
二、 主題運作內容
(一)親工藝:以工藝類型之文創商品為主。
(二)愛原創:泛指相關文創產品,提供現場手感體驗及服務,請附上品牌故事、創作理念及作品敘述(含照片),
以供審核。
(三)瘋表演:泛指廣義的表演藝術,以街頭表演的方式增加市集歡樂氛圍,具有表演才藝者,山城市集提供您表演
揮灑的空間。
(四)綠生活:主要以無毒農特產品市集及跳蚤市場為綠生活兩大活動方向。歡迎大苗栗地區小農夫,符合友善農作理念、農特產品及農產加工品等,均可申請設攤,需附上小農夫理念、經營故事或產品介紹(含照片),以供審核。跳蚤市場以「愛地球.資源再利用」為精神,販賣二手物品(規定為CD、書籍等,以藝術類型為主)。禁止販售盜版、批發、違禁品及來源不明之商品。
伍、 設備提供:本分館將準備帳篷佈置、攤位桌椅(每攤位限二張桌子)、文宣海報、水電(延長線等用品請自備)等。
陸、 申請資格:凡從事藝術設計、工藝創作、藝術表演之個人(團隊)或符合上述第四項計畫(肆、計畫內容)之第二子項(二、主題運作內容)之規範,或具有獨立創作、擺攤或展演能力之個人(團體),不限戶籍、媒材及資歷,皆可申請。
柒、 申請方式
一、 受理時間:
請於2012年11月1日至11 月20日止,向本中心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提出申請(以郵戳為憑)
二、 受理方式:
請將申請表mail至 ntcri.ml@gmail.com ,作品照片光碟片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至:36059 苗栗縣苗栗市水源里水流娘巷11鄰8之2號 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創藝走俬-山城市集攤位徵選」
三、 連絡電話:037-222693 分機 103 李小姐/037-222693 分機 106 柯小姐
捌、 申請資料
一、 攤位申請表(附件一)
二、 設攤計畫書(含創作概念、設攤計畫)(附件二)
三、 作品清單(需附全部或商品照片圖檔,以光碟片儲存)及五件以內具代表性作品宣傳圖檔(附件三),圖檔須能清楚辨識且每張不得小於2MB之jpg檔。
玖、 徵選方式
一、 資格審查:由本中心依申請文件召開審查會議,依照商品特色
評選,選定本次錄取攤位(含正備取),。
二、 評審項目包括:設攤計畫20%、創作概念30%、作品品質30%、
呈現方式20%(採總評分法,取分數較高者)。
三、 審查結果將以書面函知申請人,並告知相關事宜。
四、 輔助資料:若有商品其他資訊,如獲獎紀錄、媒體報導或品質認證等,得以附表(圖)等形式,附於書面資料最後,以備審查參考。
壹拾、 注意事項
一、 擺攤時間需以「一週」(含六、日兩天)為單位。
二、 因故無法參加者,請至少於活動一週前告知,遲到早退、臨時缺席或攤位維護不佳者,累計3次者,將取消設攤資格,並由備取攤商遞補。
三、 活動結束後需將攤位周圍環境整理乾淨方可簽退。
四、 攤位將視攤商性質由主辦單位排定,請勿任意更動。
五、 除綠生活的農特產市集與跳蚤市場所販售之CD、書籍之外,創藝市集商品需具有原創或手創、獨特與設計理念之概念,嚴禁販售仿冒品、批發商品、大宗量產商品,一旦發現違規立即要求停止設攤。
六、 活動若因天災或氣候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有取消疑慮,於週五下午15:00在本中心網站發佈是否取消活動之訊息。
七、 參與「創藝走俬-山城市集」之攤商需與主辦單位簽具合約,以確保雙方權益。
八、 本案採審查會遴選機制,依據公告錄取名單邀請設攤,請報名者務必詳閱報名辦法,確定能接受上述相關規定後,再予以報名。
壹拾壹、 徵選結果
一、 獲選名單將於本中心網站公告,並以函通知。
二、 獲選之攤位應於接獲通知10日內將設攤合約書寄回本中心,已明確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,逾期者視同棄權,其資格由其他備取攤位遞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