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05年苗栗園區第3期志工召募】即日起受理報名
- 發布單位:客家文化發展中心
- 發布日期:2016/08/01
- 更新日期:2020/10/15
- 點閱次數:693
壹、宗旨:
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苗栗客家文化園區(以下簡稱本園區)為響應國家志願服務政策推動,並整合社會人力資源,促進民眾參與客家事務及推展客家文化,培養更多愛好客家文化且具服務熱誠之志願服務人員(以下簡稱志工),特辦理105年第3期志工召募,讓有志參與者經培訓成為本園區志工,協助園區營運及各項業務推展。
貳、辦理單位:
指導單位:客家委員會
主辦單位: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
參、辦理期程:
|
召募期間 |
面談 |
培訓期間 |
實習期間 |
考核 |
授證 |
期程 |
8/1(一)-8/22(一) |
六) |
基礎訓練(共2天) 特殊訓練(共3天) |
10/4-11/26 (共8週) |
11/28-12/2 |
12/10 (六) |
※本中心保留調整期程之權利
肆、 召募對象:
一、 年滿15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,身心健全具高度服務熱忱,樂於與人群互動,18歲以下青年需有家長(法定監護人)簽署同意書。
二、 對客家歷史文化有興趣,且有志參與本中心苗栗園區各項服務工作,具奉獻熱忱並能信守服務職志,且能配合參加培訓課程及輪值安排,服務期間至少持續一年。
伍、 服務內容:
一、 展場服務:提供參觀遊客諮詢服務、引導觀眾參觀動線及支援園區各項活動。
二、 環境教育:協助推廣環境教育課程及支援環境教育各項活動。
三、 導覽解說:提供參觀遊客導覽解說服務,包含團體預約及定時定點導覽、支援園區各項活動等。
陸、 服務時間:
一、 園區營運時間為週二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,志工執勤時段分為上午班9:00-13:00、下午班13:00-17:00。
二、 每兩個月至少須服務12小時。
柒、 服務地點:
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苗栗客家文化園區(地址: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)
捌、 報名方式:
即日起至105年8月22日前,以下列方式擇一報名。
一、 通訊報名:請至官網(http://thcdc.hakka.gov.tw)下載報名表(如附件),並寄「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公共服務組收」(信封上註明「志工報名」字樣);地址:366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;洽詢電話:037-985558分機507江小姐/分機604吳小姐。
二、 親自報名:親自到本園區1號服務臺,現場填寫報名表。
三、 網路報名:線上填寫報名系統(https://goo.gl/o0jK2a)。
玖、 甄選方式:
新進志工甄選程序為:書面審查→面談→培訓→實習,經實習考核通過者,始能成為正式志工。
一、 書面審查:報名截止後,由本園區依據報名人員之基本資料進行書面審查,通過者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談。
二、 面談:經面談符合需求者,可參加志工培訓課程。
三、 培訓:基礎訓練課程共12小時;特殊訓練課程20小時。
四、 實習:完成培訓課程者,將授予實習志工證,實習滿30小時,並通過考核(註),頒發志工服務證及聘書,始成為本園區正式志工。
【註】:本園區依培訓及實習表現進行評核作業,並寄發錄取通知。
壹拾、 附則:
一、 本園區志工均為無給職,尚未成為園區正式志工前之各項訓練及實習係屬徵募業務需要,不列入服務時數。
二、 志願服務人員均應遵守本中心志工服務隊各相關規約,服務期間並應接受本園區考核。
三、 培訓期間,尚未正式受聘前,不得以本園區志工之名義從事任何活動;且不享有本園區志工相關福利,僅有培訓期間保險。
四、 凡經訓練,皆應履行義務,並歡迎多時段排班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