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
- 發布單位:客家文化發展中心
- 發布日期:2016/10/27
- 更新日期:2020/10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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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
民國96年5月8日客會企字第0960004391號函訂定
壹、依據:
依據「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貳、目標:
分階段逐步完成下列目標:
一、培養本會同仁性別主流化意識,建立同仁尊重異性之素養。
二、分析本會性別結構比例。
三、提升本會同仁性別平等之能力及落實性別平等意識。
四、制定法令、政策、方案計畫及資源分配時,納入性別主流化觀點。
叁、實施對象:
本會編制內員工及約聘僱人員。
肆、推動階段與具體措施:
一、辦理時間:96年1月至98年12月。
二、辦理內容:
(一)設置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」
負責本會「性別平等業務之提供諮詢及指導規劃」、「性別平等觀念宣導及推動」、「落實現職人員之性別主流化訓練」及「其他性別平等促進」等事項。
(二)建立各單位連絡窗口由各單位副主管負責統籌規劃工作,並指定科長(組長)1人擔任連絡窗口,以協助推展本計畫各項措施之執行。
(三)進行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透過區分性別的統計資料呈現,瞭解不同性別者的社會處境,並進而針對性別統計資料及相關資訊,從具有性別意識之觀點來分析性別處境及現象。
本會各單位應定期統計下列資料,並加以分析:
1、本會職員性別結構(含一、二級女性主管比例)。
2、本會成立之委員會委員性別統計。
3、性別主流化業務之預算編列數及執行數。
4、其他具指標性之統計數據。
(四)性別意識培力
透過性別主流化策略及性別主流化意識相關研習訓練,瞭解不同性別者觀點與處境,進而提升個人追求性別平等之能力,以落實性別平等意識。
1、辦理方式:
於96至98年度間,每年開辦性別主流化相關課程至少4小時,課程設計由淺至深,並要求每位職員每年至少完成2小時學習時數,不論高階人員或基層人員都要參加,除參加本會舉辦之講座外,亦可參加其他學習機構相關課程或以數位學習、視聽學習方式完成。
2、培訓成效評估:
本會將於研習前、後分別實施問卷調查,以利掌握本會員工對於「性別主流化」觀念瞭解的程度以及尚待加強之部分。
(五)性別影響評估
全面檢視本會現行各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是否符合性別平等意識,落實性別平等。
(六)策定性別主流化業務執行面向
依據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及性別影響評估等資料,策定性別主流化業務執行面向,擬訂執行計畫、方案或策略。
(七)編列及執行性別預算
預算編列優先考量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友善環境建置,賦予不同性別者共同參與預算編列機會。各單位編列預算時,並應優先考量對於不同性別者及弱勢群體之友善環境建置。
(八)計畫評估
本會各業務單位於每年10月底前進行檢討。
伍、各單位分工
一、性別平等專案小組秘書工作:本會人事室。
一、性別意識培力:本會人事室。
二、性別調查統計與分析:本會各業務單位。
三、性別預算彙整及編列:本會會計室。
四、性別影響評估:本會各業務單位。
五、計畫評估:本會各業務單位。
六、計畫管考及統計與分析、影響評估、執行成果與檢討等資料彙整:本會企劃處。
陸、經費來源:由本會相關預算項下支應。
柒、預期效益:
一、落實本會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。
二、運用性別影響評估,逐步將性別觀點納入本會政策、計畫、方案制定、預算編列及資源分配中,以促進性別平等。
捌、本計畫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