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別主流化-邁向性別平等之路 王如玄 李晏容
- 發布單位:客家文化發展中心
- 發布日期:2016/11/09
- 更新日期:2020/10/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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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自研習論壇96年4月第76期
人類邁入21 世紀已過6 個年頭,西方女性主義發展迄今也經歷了一甲子的時間,台灣的婦女運動推展至今亦數十年了。隨著科技發展、經濟成長與社會觀念的改變,全球女性的地位逐漸提昇,不可諱言地,目前的女性相較於母親輩與祖母輩而言,的確享有較多的權利與自由,然而我們亦無法否認的是,女性整體的地位仍劣於男性,無論是在政治、勞動、經濟、社會福利等公領域,或家庭內之私領域,相對於男性,女性仍舊普遍處於弱勢。有鑑於此,1975 年以來,透過聯合國世界婦女大會的運作,來自於世界各國的女性開始對婦女權益之促進進行對話;1979 年聯合國甚至通過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」(CEDAW),作為全球婦女之人權憲章。1995 年,聯合國第4 次婦女大會發展「北京行動綱領」,正式提出「性別主流化」(Gender Mainstreaming)之概念,做為推動性別平等主要的全球性策略。由上述的歷史脈絡可知,「性別主流化」之提出與性別平等之達成有極為密切的關係,簡言之,「性別主流化」就是達成性別平等的重要方法。
對於女性而言,性別平等的社會是一個美好的願景,然而女性追尋這個願景的努力與心願,並不只是為了女孩與婦女們的幸福,同時也是為了男性…婦女的先生、兄弟、女孩的父親等人們的幸福。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曾說:「女性培力意味的不只是為女人們爭取較好的生活品質,而是爭取所有人類較好的生活品質」。因此,追求性別平等不僅僅是解放遭父權傳統壓迫的女人,同時也在解放遭父權傳統禁錮的男人。以下,我們將先介紹「性別主流化」的意義,並闡述性別主流化與性別平等間的關係,最後並針對目前台灣推動性別主流化的現況提出建言。